关于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的
通 知
各学院:
根据《山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(晋师校字〔2019〕27 号)的相关规定,现将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范围
1.项目负责人为 2023 届毕业生的项目必须结题。
2.2021 年之前(含 2021 年)的项目必须结题。
3.未到结题时间但项目工作已完成,项目成果符合相关结题要求的项目也可参加结题评审。
二、具体要求
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完成。学院组织专家召开结题评审会(评审形式自定),根据结题标准(附件 1) 和项目申报书中的预期效果,对本学院的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。
如为必须结题项目,但未结题者,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提供情况说明,学校将根据情况,做出相关处理。
根据晋师校字〔2019〕27 号文件精神,无故不参加结题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项目,学校将酌情减少项目所在学院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名额。
需提交材料:结题报告书(附件 2)、结题成果、结题汇总表(附件 3)电子版及盖章的纸质版,至少三份专家评审表(附件 1)的纸质版。以上材料电子版于 5 月 15 日前由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压缩命名为“××学院+大创结题”发送至345069770@qq.com,盖章纸质版统一交到创新创业学院(6号教学楼506办公室)。
联系人:李硕,联系电话:15234198596
附件1: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(专家评审表).doc
附件2 山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.doc
附件3 山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名单.xls
创新创业学院
2023年2月23日